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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动产登记已于3月1日执行,你了解多少?

发表于2015-03-02
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于3月1日正式施行,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。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,并表示,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将并行使用,各类旧版证书将继续有效。

未完成整合地区仍颁发旧证

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介绍,我国不动产实行“属地登记”制度,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、县。目前,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。

目前全国30多个市(州)、70个县(市、区)已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,基本具备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。

冷宏志表示,在3月1日《条例》正式实施时,有一部分地区能够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。“力争到今年年底,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。”

他说,考虑到部分地区还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、登记系统对接、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,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“成熟一个,启用一个”。

在新证书启用后,旧版证书何去何从?冷宏志表示,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。

他解释,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,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,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,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、以及此前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,都继续有效。

“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”

那么,老百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证?对此,冷宏志介绍,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“不变不换”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。简单地说,这意味着“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”。等到依法办理变更、转移等登记工作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。

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。但是,若房产将进行交易,登记过户时,旧的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。简单来说,现有房产证依旧有效,但若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,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。

不动产登记簿的庐山真面目~~!


发表于2015-03-02

一人多套房的,哈哈了

发表于2015-03-02

看实行情况吧 估计二手房不会好过

发表于2015-03-02
引用:飞到花丛中啊在2015-03-02 13:23:15写道:
2楼

一人多套房的,哈哈了

 恩恩

发表于2015-03-02
飞到花丛中啊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不动产登记已于3月1日执行,你了解多少?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5-03-02

不太清楚农村的怎么登记

发表于2015-03-02

有知道的吗

发表于2015-03-02

告诉我一下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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